本科生教育

规章制度

美术与设计学院关于实训性课程非卷面式考试的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风格建设,加强专业教学的规范与管理,改变目前各专业存在的实训性课程非卷面式考试成绩分布不正态,无法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的局面,学院研究决定,对所有全日制本科专业的实训性课程的非卷面式考试实施最低分评分制。规定如下:

1、实践课程负责人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将试题A卷及其评分标准、试题审批表,送交专业主任审批;

  2、具有实践、实训性质的课程安排在随堂考试或18周考试,其它课程在19-20周考试,实训性课程非卷面式考试由授课教师负全责。多人授课多人评分,一人授课一人评分。

  3、对实训性课程非卷面式考试的最高分不作规定,由授课教师具体掌握,在一个教学班中学生成绩应该成正态分布,即总体分数呈橄榄结构: 90-100分区间人数原则上应小于班级人数的20%。即在一个教学班的考核成绩中,必须要有小于或等于60-80分的区间的分值。

 4、对于不符合此规定的考核成绩,专业主任须严格把关,不能签字同意验收。

5、实践课程负责人必须尽快完成以下工作:(1)批改试卷;(2)对学生考试情况作出分析并填写好考试成绩分析表;(3)上网登记学生考试成绩,在成绩登记表上同时填写好课程性质、学分,考试日期等项目;(4)按学号整理试卷;(5)将学生考试试卷及其A空白卷,A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审批表、学生成绩表(2份)以及成绩分析表、经专业主任签字后一起送交教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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