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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函》(留金发【2015】3009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共有7个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为做好获资助项目的学生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项目名称、项目名额、报名对象、报名时间及在外学习时间、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 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归来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
参加雅思、托福、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日语二级(N2),或韩语四级(TOPIK4)。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学业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组织预审选拔,于3月20日前按照资助名额1:2向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提交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表”(见附件3),并附学生申请材料及相关情况说明。
3.教务处与海外教育学院协助联系外方学校面试或审核。
4.校学生培养国际化建设工作小组组织终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公示。
5.海外教育学院于4月25日前指导最终推荐人选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学业学分
派出学生在国外高校所修学业由各相关学院指导选定,学生在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分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生选拔推荐工作,各相关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报名组织、项目跟踪及总结评估,请将负责人员名单于3月10日前报教务处。
联 系 人:张帆
联系电话:87971297
电子邮箱:fanzhang@y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清单
附件2:扬州大学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附件3: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
教务处 海外教育学院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