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行政发文

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美院[2014]3号文

  

各专业,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和我校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在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成立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贺万里

  副组长:周建兵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述 陈欣 玫 刘亚璋 陆江峰

  纪 检:李宗惠

  2.成立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贺万里

  副组长:李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陈述 陈欣 刘亚璋 吴建 吴越滨

  纪 检:李宗惠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15年推免生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我院推荐名额为7名。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总评名次在本专业前25%以内(对于艰苦行业,确因科学研究需要的,名次可适当放宽)。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包括公共选修课等培养方案上规定的所有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在6.5分以上),英语类专业要求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良好以上成绩。

  申请免试攻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简称“硕师计划”)的考生,参照以上条件(全校30名),须自主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联系,落实任教学校,对未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未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的人员,其“硕师计划”研究生资格自动取消。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考生,学习成绩总评名次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

  (3)逻辑思维清晰,反应敏锐,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专业知识。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破格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审查属实的,上述推荐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有关推荐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信要在院内进行公示。

  3.优先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2)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

  (3)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成绩100分以上、雅思成绩7.0分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优秀。

  (5)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有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申请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其中考核内容和程序包括:

  (1)符合基本条件,其学习成绩取大一至大三除公共选修课以外所有课程的算术平均值,按美术、公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方向)、服装各专业排名前25%者入围;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考核组考核其创新实践能力,按《美术与设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能力考核加分细则》打分;

  (3)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考核组专家根据面试情况打分(总分20分);

  (4)考核总分=学习成绩+创新实践能力得分+面试考核小组专家平均分。

  (5)考核结果报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将确定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4.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五)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受到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2)后期课程有不及格者。

  (3)毕业论文(设计)达不到优良者。

  (4)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2.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为推荐对象,须征得原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接收办法

  (一)接收对象

  1.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外校)推荐免试资格者均可申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接收:

  (1)获“985”高校、“211”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推荐免试资格者。

  (2)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3)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科技单位承认的发明专利或创造成果。

  (4)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学科

有关的学术论文。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成绩100分以上、雅思成绩7.0分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优秀。

  (二)接收程序

  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申请者按如下程序进行:

  1.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接收指标比例)一般不超过1.5,考核方式可为:“面试”或“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面试70分+笔试30分)。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2.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3.研究生院审核推荐免试生材料、拟接收名单。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

  5.学院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

  推免生优先分配给获得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的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在培养质量上存在明显问题的指导教师不得使用推免生指标。

  6.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免试生材料上报。

  (三)其他事项

  1.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2.推荐至我校的推免生须参加拟接收学院组织的专家组考核。

  3.我校接收并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标准为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生·年)。还可申请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生)、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等。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苏财综[200792、苏教财[200789号)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保送研究生(包括面试及笔试)的,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学院在申请者报到时收取复试费。相关票据由学院到校财务处收费科领取。

  5.凡被确定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不得自行放弃推免资格。

  四、其他

  1.符合条件的同学递交申请书(附汇总表内所填写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便审核),于9月11日上午1130前交至院团委,汇总表电子稿发至821104056@qq.com

  29月12日下午做好面试准备,请保持通讯畅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所交材料签名和承诺部分必须手写,其他可打印。

  4.所有材料必须填写真实无误,请仔细核对。如有差错,责任由自己承担。

 

  附件:1、扬州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工作进程表

     2、扬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扬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

     4、扬州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5、美术与设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考核加分细则(试行)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49月9

 

附件:

  

   美院[2014]3号(附件1)

  美院[2014]3号(附件2)

  美院[2014]3号(附件3)

   美院[2014]3号文(附件4) 

   美院[2014]3号(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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