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2014〕2号
各专业、部门、研究所: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在研究生导师和有关专家审议基础上,《2014年度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量化细则》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注,本办法延续原艺术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适用于2014年度的研究所奖助学金评审。待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正式公布之后,本办法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再行修订公布。
附件:2014年度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量化细则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4年9月3日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