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2014]5号文
各专业、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在各专业民主推荐基础上,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聘任刘亚璋同志为美术学专业主任;
聘任何平同志为环境设计专业主任;
聘任季敏同志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主任;
聘任顾志红同志为美术学专业主任助理;
聘任朱卉同志为环境设计专业主任助理;
聘任张祎同志为环境设计专业主任助理;
聘任靳璨同志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主任助理;
聘任侯长志同志为环境设计专业广陵教学点负责人;
聘任严加平同志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广陵教学点负责人。
以上同志聘期至2016年9月。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