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行政发文

关于印发《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目标培养指导意见》的通知

(美院〔2014〕18号)

 

 

美术学硕士点、艺术硕士各专业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提高学术型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的培养的针对性,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艺术硕士教指委《艺术硕士各专业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以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2014年57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研〔2014〕5号)》精神,根据学院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订《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目标培养指导意见》,望各学科点组织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遵照执行。今后学院将根据指导意见,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目标培养指导意见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412月15 

 

附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目标培养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提高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针对性,现就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定位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提升创新能力为导向;具体内涵包括理论研究能力+专业知识背景综合掌握+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素质

  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服务社会为中心,具体内涵包括:专业技能提高与专业背景知识相关的学术素养、适应社会与行业的素质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方案的修订原则

  (一)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1、学位课,按相关规定安排。

  2、 必修课:着重于专业技能与专业知识课程

  3、选修课:着重于综合人文知识课程(素质提升课题)、专业拓展与提高课程,加强实践教学课程。

  (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1、学位课:按相关规定课程安排

  2、必修课:着重于专业技能与专业知识课

  3、选修课:选修课分为综合人文知识课程(素质提升课题)、专业拓展与提高课程,加强实践课程,强化培养过程中的实践环节等。

  (三)辅助规定:

  学术型研究生,要做到“六个一”:读一百本书,撰写一篇高水平论文,做一次独立策划活动,参加一次写生实践活动,参加一次社会见习和调研活动,参加一次高端学术会议交流。

  专业型研究生,要做到“三个一”:一个个人或多人联展,一篇创作研究论文,一次独立策划活动;“两期”:两次以上的写生实践或调研实践,两次以上的社会见习或实习活动(到培养基地、合作培养单位等)

  三、毕业论文质量保障措施

  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要通过导师负责的集体参议来进行过程监察,具体环节包括:

  1、选题会,开题报告会,中期考核会,督改会,预答辩会,答辩会,答辩后评分会

  2、专业型研究生毕业创作中的过程监察

  选题与规划审议会,中期考核,督促会,作品展与评分

  四、研究生评优评奖相关规定

  1、由学院自主规定选拔的研究生评优评奖,按学院相关评分文件执行;

  2、以是否积极参与学院相关的助研、助教、研管和其他集体性活动,作为评选的必要条件。

  五、导师职责考核制度

  1、导师遴选:除按照学校的规定条件之外,考察申请人是否积极参与学院和研究生的各项公共性或集体性工作,是否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爱岗敬业的精神。

  2、导师双选制度:连续两年无学生选,停招一年。

  六、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之一,通过读书会的开展督促和保证学生阅读量

  每学期每月定期举办研究生读书会(每月一期,读书内容以所定必读书目为基本),每期3+2(三个研究生,二个本科生)。读书会指定几名学生专题介绍所读书,并回答师生提问,指定导师点评和回答问题。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管理,若学生和导师无故缺席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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