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行政发文

关于成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的通知

美院〔2015〕3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各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中 心 主任:贺万里

  常务副主任:冯  锐  刘永福

  秘   书:李宗惠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扬 州 大 学 音 乐 学院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2015年3月2

 

电话:0514-87972226,0514-87972018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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