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美院〔2015〕3号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各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中 心 主任:贺万里
常务副主任:冯 锐 刘永福
秘 书:李宗惠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扬 州 大 学 音 乐 学院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2015年3月2日
电话:0514-87972226,0514-87972018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Copyright © 2017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All rights received.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