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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2015〕10号
关于环境设计专业教研室设置的通知
各专业、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设计专业教学和科研体系,规范环境设计专业管理,促进环境设计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环境设计专业设置室内设计教研室、景观设计教研室、公共艺术教研室。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5年6月8日
电话:0514-87972226,0514-87972018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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