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2016〕3号)
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订美术与设计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专家小组
二、日程安排
3月17日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3月22日 公布复试方案并通知复试学生;召开复试专家小组会议,确定复试具体事项和工作要求;
3月25日下午,复试学生报到(美术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对复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心理普查测试;
3月26日上午8:00英语口语测试;
3月26日下午1:30--3:30 学术型专业论文写作;
下午 4:30 考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
3月27日上午8:00--11:00 美术各方向专业课程考试;
3月27日下午1:30美术学及专业学位学生综合面试;
4月1日复试课程的阅卷统分;
4月3日上报拟录取名单。
复试地点报道时通知。
三、复试原则、方案与办法
(一)复试原则方案
学院计划名额38人,其中学术型9人,专业型29人。我院上线考生总数59人(其中美术学28人、艺术硕士(美术)14人、艺术硕士(艺术设计)17人)。学院计划按照学校规定以1:1.3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人员的确定方案
美术学计划9人,以1:1.3比例,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12人参加复试。
专业学位计划29人,已推免8人,现招录21人,具体为:艺术硕士(美术)计划9人,以1:1.3比例,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12人参加复试;艺术硕士(艺术设计)计划12人,以1:1.3比例,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16人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1.复试项目及分值分配:专业考试(150分)+面试(120分)+英语(30分)(注:美术学方向03绘画研究、04装饰美术研究的专业考试150分,包括专业论文100分+绘画或装饰画50分)。
2.分别分3个面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位评委组成。
3.面试时,5位面试评委通过现场考察,分别打分,取平均分最终确定综合面试成绩。
4.英语应用能力测试,选派2名外语专家和2名本院专家分两组(每组由1名外语评委和1名本院评委),最终成绩取2人的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
(四)所有面试一律录像录音存档。
四、综合成绩计算与录取原则
(一)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予以录取。
(二)如存在复试缺考或自动退出等情况,按成绩高低顺序予以递补。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