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2017〕11号
美术与设计学院关于成立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专业,各部门:
根据《扬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培养计划修完主要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已开展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工作
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考核由学院党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考核由学科点负责,主要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文献查阅能力、实验能力、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等。
三、领导小组
组长:李玫
组员:贺万里 陆江峰 吴越滨 陈述 王冬梅 曹生龙 史波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