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2017〕24号
各部门:
经学院专家评审,并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公布2017年度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立项名单及资助经费,同时对2017年度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校立院助名单下拨资助经费(详见附件)。
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项目结题在项目期满后由学院统一通知,由项目承担人申请、学院以评审会形式集中审核,不接受项目承担人单独结题申请。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全部用于资助研究生的项目研究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在结题申请通过后,经费使用由导师签字,在院研究生秘书处登记后,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批报支。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监督与检查,按期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和学位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附件:美院[2017]24号附件(2017年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立项及资助经费一览)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