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2018〕10号
院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区功能调整统一安排,路南校区我院相关房屋的修缮工作已陆续启动,学院整体搬迁也进入筹备阶段,为确保学院搬迁工作按时、有序、安全、稳定的进行,经研究,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搬迁方案的审定、经费使用计划的批准。工作小组负责修缮过程质量的监控和跟踪、与施工方的沟通协调、搬迁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以及搬迁后续工作的跟进。
附件:
一、美术与设计学院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马 雷 贺万里 陆江峰 李 玫 陈 欣
二、美术与设计学院搬迁工作小组
总协调:马 雷
成员:陆江峰 谢兴兵 何 平 顾 浩 张 祎
亢 康 严加平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