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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2019﹞5号
各专业,各部门:
根据《扬州大学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扬大研院[2016]10号)、《扬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2007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玫
组 员:贺万里 陆江峰 陈 述 吴越滨
秘 书:史 波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9年6月2日
电话:0514-87972226,0514-87972018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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