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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2023﹞11号 关于印发《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

各专业、部门、各班级:

为保证学院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现印发给大家。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19日



附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院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院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重点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2)教室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5)学院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4、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学院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院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7、学院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校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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