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党[2019]22号
关于调整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工党支部设置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党建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扬州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各教工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推选,并经院党委会审议决定,调整后的各教工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如下:
教工第一党支部由简圣宇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庞咏兰同志任副书记,严加平同志任组织委员,陆璐同志任宣传委员,季敏同志任纪检委员;
教工第二党支部由顾浩同志任党支部书记,顾志红同志任副书记兼组织委员,王磊同志任宣传委员;
教工第三党支部由侯长志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贾艳同志任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冯千骅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