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党〔2020〕1号
关于召开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第二次党员大会的请示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
根据党章规定和学校党委有关换届工作部署,经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研究,拟于2020年9月23日在美术与设计学院报告厅召开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第二次党员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动员和凝聚全院共产党员、全体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和动员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奋力开创学院高质量内涵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党员大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2.选举新一届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委员。
三、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及提名候选人名额
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四、选举办法
1.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委员,按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由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产生。
2.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由新一届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当否,请审示。
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