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党委发文

美院党〔2021〕12号 关于开展美术与设计学院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面对严峻的防疫形势,挺身而出,积极投身扬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在此期间,涌现了一批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战‘疫’之歌”。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前提下,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坚守在扬州各区抗疫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和志愿服务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号召,积极主动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在值班值守、物资保障、应急处置、关爱师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有突出事迹的个人。

三、评选数量

各党支部可申报“抗疫先进个人”数名,全院总数不超过10人。

四、评选流程

1.评选采用组织推荐方式,申报人填写相关申报表(见文后附件),于10月26日前报所在党支部,纸质版、电子版均交给史逸君老师(309办公室,QQ651240158)。

2.由党委会组织函评后,审议并确定评选结果。

3.召开表彰大会,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各支部要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把在抗疫中冲在前、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挖掘出来。

2.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评选活动要结合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坚持公正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严格申报纪律,规范申报流程,确保申报事迹真实突出,先进典型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支部要把评选工作与宣传先进典型有机结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展示美院人良好形象,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11020

附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抗疫先进个人”申报表

申请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所在党支部


职称


抗疫期间主要工作及时间


主要事迹

主要事迹:(700字内)

主要事迹


签 字:  

                    年   月   日                              

签 字:(盖 章)    

                    年   月   日  

注: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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