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党委发文

美院党〔2021〕23号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营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对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宣传和表彰,展现我院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书育人的能力和素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应是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优秀教师和机关行政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

3.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4.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评选方法

1.推荐:以各部门为单位推荐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填写《美术与设计学院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于12月29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给史逸君老师QQ 651240158

2.评选: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评委会,评选出美术与设计学院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三、名额分配

美术专业

1名


团委(学工办)

1名

环境设计专业

1名


综合办公室

2名

公共艺术专业

1名




服装专业

1名




四、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师德师风先进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要认真做好推荐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事迹。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美术与设计学院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时间: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事迹

和推荐理由


部门负责

人意见

(工会主席签字)

 

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 章)

 

评委会

评审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

学院

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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