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党委发文

美院党〔2023〕 7 号 关于实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意见

关于实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意见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涵建设成效,现制定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第一议题”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次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支部会、教研部工作会等的“第一议题”,作为师生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内容不断纵深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学习内容

“第一议题”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次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重大决策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相关重要文件之内容。

三、学习形式

1.“第一议题”必须在研究讨论具体工作部署、思路举措之前进行,时间一般为30分钟左右。

2.“第一议题”内容要切合具体工作主题,以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要形式,也可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举办知识问答、观看专题片、进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

3.每次应提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安排专人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在“第一议题”的学习上既谈心得体会,又谈落实思路,学思践悟、互相启发,不断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4.建立“第一议题”专题会议记录本,应在会议记录中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过程概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执行。要精心组织,迅速落实,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

2.书记带头领学。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3.紧密结合实际。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在做好规定动作和落实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要聚焦中心工作,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长期坚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31228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3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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