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党委发文

美院党〔2024〕9号 关于举办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第11期党校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认识,加深对党章的理解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培养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院决定于20244月举办第11党校中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已推优且被各支部推荐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需要参加此次培训。(党校有效期为2年,如有逾期未发展的或未结业的积极分子也需要重新上

二、培训内容

1、培训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

2.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党员的理想信念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党章党规准则等主题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解,并辅之以学习心得撰写、研讨交流等活动巩固和深化学习内容。

三、培训方式和组织形式

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自学、小组交流讨论、结业考试等培训方式。本期培训班由史逸君老师担任班主任;学员按支部组建学习小组,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学员线上组织集中自学、交流和讨论。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1、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做到听课有记录、自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

2、严格考勤制度。学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无法到课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将经党支部书记签批告知史逸君老师。学员缺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五、考核办法

1、结合学员的出勤、课堂和读书笔记等情况,实行平时分考核

2、积极分子参加理论考试(闭卷),满分为100分,75分为及格分,发展对象无需参加。

3、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特此通知。


附:教学计划及安排



中共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4422






附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第11党校中级培训班

教学计划及安排

时间

日期

内容

主讲人

上课地点

423

(周二)

下午5:407:00

党员教育系列讲座(第一场)

陈立永

(组织部副部长)

水利学院一楼报告厅

4月24日(周三)

各党支部

自行协调


小组讨论:1、结合自身学习,谈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各支部组长

自行协商

4月25日

下午3:00—5:00

党员教育系列讲座(第二场)

李向阳

(美院党委书记)

水利学院一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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