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开展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25〕61号)的精神,按照基本培训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全院科级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科级干部(含七、八级职员);全体党员。
二、培训内容
集中学习“‘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根本保证”和“‘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2次视频课程(课程视频可通过共产党员网收看,网址:www.12371.cn),以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说明》等内容,并结合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开展1次研讨。
三、培训时间
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3个半天,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育培训应当在2026年4月底完成。
四、培训方式
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以有组织的、集中的学习方式收看视频课程和集中学习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开展研讨。
五、培训具体安排
培训内容 |
培训人员 |
培训方式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观看视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根本保证 |
科级干部 全体党员 |
集中学习 |
2026年3月18日(周三)下午2:30—5:00 |
17号楼报告厅 |
研讨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 |
科级及以上干部 部分党员代表 |
集中学习 |
2026年3月23日(周一)下午2:30—5:00 |
302会议室 |
观看视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
科级干部 全体党员 |
集中学习 |
2026年3月25日(周三)下午2:30—5:00 |
17号楼报告厅 |
研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内容 |
科级干部 全体党员 |
集中学习 (各支部自行组织) |
半天,要求2026年4月2日之前完成 |
316党员之家、302会议室、各专业教室 |
六、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到,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学习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以优良作风奋力推动学院“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2.加强组织实施。各支部要加强对全体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严肃学风学纪,严格落实请假和补课制度。对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参训的,及时组织安排集中的补学补训。培训过程中,要防止走形式、走过场,避免简单化、随意化和“低级红”、“高级黑”。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美术与设计学院分校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