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践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体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助力我校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与健康生活习惯,切实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本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学期“扬州大学学生校园长跑”活动。具体方案详述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日制大一、大二年级全体学生。
二、时间安排
1. 起止日期:自2025年9月25日起,至12月19日止。
2. 打卡有效时间段:
每日6:00-20:00,其中每日6:00-8:30为晨跑专属时间(注意:晨跑锻炼起止时间点均须为当日有效时间段内)。
三、活动区域
各校区田径场为指定有效跑步区域。
注:江阳路北校区学生锻炼区域统一为荷花池校区田径场。
四、活动方式
依托移动端使用“创高体育”APP, 学生按要求进行自主锻炼并上传数据。如有疑问可联系校区长跑工作负责教师(附件1)。
五、活动细则
1. 距离标准:男生单次锻炼距离不得低于2000米、女生单次锻炼距离不得低于1500米。
2. 考核要求:
1) 本学期要求有效次数不得低于30次且晨跑次数不少于10次者方可具备正常录入本学期体育课成绩资格;
2) 同一日多次使用锻炼APP, 仅记录1次有效成绩;
3) 每公里配速需在3-10分钟之间,且须在锻炼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数据上传。
3. 奖惩办法:
1) 本学期晨跑次数不足10次者,本学期体育课程成绩登记为“校园长跑未达标”。
2) 未完成规定有效次数者,依缺勤次数扣减该生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分数,每缺勤1次扣1分,根据缺勤次数累积扣减,扣减后的分值即为该生最终体育课最终成绩,若扣减后导致成绩不合格则本学期成绩登记为“校园长跑未达标”。
3) 所有因校园长跑原因导致体育课成绩不具备录入资格(“校园长跑未达标”)的学生,需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课程重修,重修的学生需在第5学期后(含第5学期)重修校园长跑(仅需重修对应学期长跑),重修合格后可录入对应学期体育课成绩。
4) 完成规定有效次数基础上,长跑次数超过规定有效次数10次(含)以上者本学期体育课成绩额外加5分。(满分不超过100分,低于10次者不予加分)。
六、重要提醒
1. 因伤病或身体特殊原因不能完成锻炼任务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扬州大学校园长跑(减/免)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三甲医院或学校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递交各校区校园长跑负责老师(附件1),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截止日期:10月31日(周五)下午下班前。
2. 校园长跑考核是校园考试的一种形式,请全体学生须认真对待,严禁使用科技代跑手段、替代他人参加校园长跑(含被替者)、乘坐电瓶车或自行车等辅助交通工具、使用不正当手段刷机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系统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数据并进行自动封号处理(封号时长为21天)。除上述系统认定的违规行为外,体工部还将通过校园巡查和技术手段对校园长跑锻炼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通报学生所在学院。对违规行为达2次者取消本学期体育成绩录入资格。体育工作部视学生违规行为情节程度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学工处、体育工作部依据《扬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3. 校园长跑原则上仅允许在1部移动设备登录并进行锻炼,如需更换设备须提前向各校区校园长跑负责老师进行申请报备,完成更换设备后原设备将自动停用。(1台设备登录2个及以上账号或1个账号登录2台及以上设备均会形成异常登陆,导致系统自动封号)。注意:设备刷机会导致设备绑定异常也须申请报备。
4. 因违规行为导致账号封停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扬州大学校园长跑违纪解封申请表》(附件3)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递交给各校区校园长跑负责老师(附件1),统一办理相关解封手续。
5. 本学期因违规行为导致累计封号2次者,不再解封,本学期体育课程成绩登记为“校园长跑未达标”。
6. 在校园长跑中,应穿着适宜运动的鞋服,关注运动安全、谨防运动损伤。
7. 最终有效长跑次数以“创高体育”系统认定结果为准。
未尽事宜由体育工作部负责解释。
教务处
学工处
体育工作部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