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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我院依据《扬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及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

(三)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组考生的面试工作,根据复试工作组确定的复试具体办法和评价标准,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确保本小组现场复试的顺利进行。

二、复试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网络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同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并加入QQ群,具体现场复试的地点、时间以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会在群里发布。没有及时接到学院短信或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学院了解复试相关情况,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514-87979076

三、日程安排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考生类别

时 间

事 项

地点

备 注

艺术学

设计学

325

8:00-8:30

复试考生报到,进行心理普查测试

江阳路南校区美术馆楼1层展厅


325

9:00-11:30

专业论文

江阳路南校区17号楼107教室


326

8:30

综合面试、英语测试

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三楼302会议室

考生在16号楼316教室候考

学科教学(美术)

美术与书法

325

8:00-8:30

复试考生报到,进行心理普查测试

江阳路南校区美术馆楼1层展厅


325

8:40

综合面试、英语测试

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三楼302会议室

考生在16号楼316教室候考

美术与书法

326

9:00-12:00

专业创作与设计

江阳路南校区13号楼二楼国画教室、油画教室、美术专业会议室

8:30考生在江阳路南校区美术馆楼1层展厅候考

学科教学(美术)

326

9:00-11:00

绘画技能测试

江阳路南校区13号楼二楼油画教室

8:30考生在江阳路南校区美术馆楼1层展厅候考

326

12:30-14:30

美术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320教室

12:15考生在江阳路南校区美术馆楼1层展厅候考

设计

325

8:00-8:30

复试考生报到,进行心理普查测试

江阳路南校区美术馆楼1层展厅


325

8:40

综合面试、英语测试

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二楼221教室

考生在16号楼114教室候考。

326

9:00-12:00

专业创作与设计

江阳路南校区17号楼105107教室

8:30考生在江阳路南校区美术馆楼1层展厅候考

四、复试方案与办法

(一)复试名单(附件1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习方式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50

总分

130100

艺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38

57

376

140300

设计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35

53

373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中国画

全日制

38

57

360

135600

美术与书法

综合材料绘画

全日制

38

57

359

135600

美术与书法

漆艺与装饰绘画

全日制

38

57

360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中国画

非全日制

38

57

360

135600

美术与书法

综合材料绘画

非全日制

38

57

359

135600

美术与书法

漆艺与装饰绘画

非全日制

38

57

360

135700

设计

空间艺术设计

全日制

38

57

368

135700

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全日制

38

57

360

135700

设计

时尚艺术设计

全日制

38

57

360

135700

设计

空间艺术设计

非全日制

38

57

368

135700

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非全日制

38

57

360

135700

设计

时尚艺术设计

非全日制

38

57

360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48

72

355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48

72

355

(二)复试办法

复试项目及分值分配:英语应用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测试120分)+专业课考核成绩150分),所有面试全程摄像存档。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三部分,满分为150

1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均采取口语听说测试的方式,单独打分,成绩满分为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由考生从复试小组准备的题库中抽取,以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满分1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 专业课考核

专业课考核内容主要根据2026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确定,以笔试方式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笔试分值构成:

艺术学:专业论文满分150分;

设计学:专业论文满分150分;

学科教学(美术):美术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绘画技能测试满分50分;

美术与书法:专业创作与设计满分150分;

设计:专业创作与设计满分150分。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包括英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课考核,总分300分,1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计划录取方案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130100

艺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8

140300

设计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5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中国画

全日制

7

135600

美术与书法

综合材料绘画

全日制

2

135600

美术与书法

漆艺与装饰绘画

全日制

3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中国画

非全日制

4

135600

美术与书法

综合材料绘画

非全日制

3

135600

美术与书法

漆艺与装饰绘画

非全日制

3

135700

设计

空间艺术设计

全日制

5

135700

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全日制

4

135700

设计

时尚艺术设计

全日制

2

135700

设计

空间艺术设计

非全日制

4

135700

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非全日制

4

135700

设计

时尚艺术设计

非全日制

2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1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5


(四)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综合成绩顺序并在美术与设计学院官网公示。

五、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线下报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材料目录见附件2),供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现场审查。

(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学院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品德考核。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违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调剂程序

在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的同时启动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七、录取类别

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八、录取原则

1.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专业方向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

2.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中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专业课考核成绩不及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6.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一)健康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规定执行。考生复试阶段须提交《复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5),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在参加复试时告知。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

1.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国家分数线及单位分专业分数线综合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生),现场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

十、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一)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要求,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相关信息。

(二)监督。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申诉及复议。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诉及复议。

美术与设计学院电话:0514-87979076

十一、报到路线:

扬州火车站/扬州汽车客运站:乘坐101路、9路、K2路公交,江阳中路大学南路站下车,步行至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3号楼美术馆大厅。



                    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26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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