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2017〕2号
关于举办美术与设计学院第一届微课比赛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教学融合,推动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展示优秀教师教学风采,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美术与设计学院微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院全体专业教师。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选取有关知识点,精心备课,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不超过15分钟的微课视频。参赛教师提供配套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1.教学视频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格式可以为mp4、rmvb、mpg、avi或wmv。
2.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
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材料)也可单独提交。格式需符合上传要求。
3.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为word。
4.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已参加过学校微课教学比赛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三、比赛日程安排
1.学院教师填报申报书电子文档,于3月15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
2.视频录制:3月14日—3月30日,录制地点可自选,也可在学院多媒体教室。
3.微课评审:4月1日—5日。学院组织专家组依据《微课教学比赛评审标准》,对申报的参赛教师教学视频、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文本进行评审。
四、奖项设置
按参赛总人数的15%、25%、40%分别确定一、二、三等奖的名额,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参赛视频及课件的制作成本资助。
附件:
1、美院2号文附件一: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第一届微课比赛申报书
2、美院2号文附件二:微课教学比赛评审标准
联系人:杨老师 87972018,15962205338。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