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行政发文

关于印发《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美院〔2017〕22

 

各专业、部门、各班级:

  《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已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大家。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7126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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