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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2017〕22号
各专业、部门、各班级:
《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已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大家。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7年12月6日
附件: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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